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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5-21 16:33     (点击: )

各学院(中心、部、所):

近日,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申报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现予以转发,并就申报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1.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资助额度100万元/项;

2.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额度50万元/项;

3.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资助额度50万元/项;

4.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资助额度10万元/项;

5.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引导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10万元/项,其中省财政资助5万元/项,依托单位资助5万元/项

6.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其中重点项目资助额度50万元/项培育项目资助额度10万元/项联合资助方为政府、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机构的,省财政与资助方按1:3比例出资;联合资助方为企业的,省财政与资助方按1:4比例出资

以上类项目执行时间均为三年

二、申报限额指标

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我校推荐限额指标如下:

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1项

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

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1项

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1项

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引导项目10项。

联合基金重点项目2项,培育项目5项(申报联合基金项目时,需与联合出资方联合申报,不接受独立申报)。

另外,省重点实验室可以选择优秀青年项目或联合引导项目限额推荐1项,与同类项目限额推荐数合并计算。

资助限项说明

1.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1次资助。重点项目、联合引导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资助累计均不超过2次。
2.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培育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资助累计均不超过2次。

、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附件1、2“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按照有关要求于614下班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经科研处在线审核后推荐,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各学院于截止日期前报送纸质汇总表1份(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2.对于申报内容或条件不符合申报规定、申报书填写内容不全、附件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等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不予推荐。

3.行政部门科研人员按所属学科从各学院(中心、部、所)进行申报。

4.未尽事项请详阅附件或联系项目科。

联系人:王彩霞

联系电话:6842082

附件:1.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关于申报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2024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3.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4.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5.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财规审2023】1号

6. 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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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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