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
近日,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申报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现予以转发,并就申报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1.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资助额度100万元/项;
2.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额度50万元/项;
3.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资助额度50万元/项;
4.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资助额度10万元/项;
5.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引导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10万元/项,其中省财政资助5万元/项,依托单位资助5万元/项;
6.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其中重点项目资助额度50万元/项,培育项目资助额度10万元/项,联合资助方为政府、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机构的,省财政与资助方按1:3比例出资;联合资助方为企业的,省财政与资助方按1:4比例出资。
以上六类项目执行时间均为三年。
二、申报限额指标
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我校推荐限额指标如下:
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1项;
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
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1项;
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1项;
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引导项目10项。
联合基金重点项目2项,培育项目5项(申报联合基金项目时,需与联合出资方联合申报,不接受独立申报)。
另外,省重点实验室可以选择优秀青年项目或联合引导项目限额推荐1项,与同类项目限额推荐数合并计算。
三、资助限项说明
1.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1次资助。重点项目、联合引导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资助累计均不超过2次。
2.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培育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资助累计均不超过2次。
四、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附件1、2“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按照有关要求于6月14日下班前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经科研处在线审核后推荐,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各学院于截止日期前报送纸质汇总表1份(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2.对于申报内容或条件不符合申报规定、申报书填写内容不全、附件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等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不予推荐。
3.行政部门科研人员按所属学科从各学院(中心、部、所)进行申报。
4.未尽事项请详阅附件或联系项目科。
联系人:王彩霞
联系电话:6842082
附件:1.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关于申报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2024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3.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4.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5.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财规审【2023】1号)
6. 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科研处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