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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3-28 17:07     (点击: )

各学院(中心、部、所):

近日,教育部社科司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现予以转发,并就重点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2)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二、申报要求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本项目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进行申请人资质审核,统一申报,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即日起415日):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填写申请书,并将《申请评审书》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思政科王平处;

(2)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资质审查(415—418日):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对申请人资质及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核于截日期前将电子版材料(申请书及汇总表)打包发送至邮箱hhxyxmk@126.com,纸质汇总表经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项目科310室。

3.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学校限额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科研处将严格按照文件有关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择优进行推荐,并将推荐结果于校内网站公示。

5.未尽事项请详阅附件或与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  王彩霞

联系电话:6842082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

4.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

5.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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