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
近日,教育部社科司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予以转发,并就重点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
二、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本年度自即日起受理项目网上申报,截止至4月20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各学院于截止日期前报送纸质汇总表一份(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三、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行政部门科研人员按所属学科从学院进行申报,未尽事项请详阅附件或联系项目科。
联系人: 王彩霞
联系电话: 6842082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
4.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
5.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