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现予以转发,并结合《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组织开展我校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申报原则上仅受理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专项课题这两类课的申报;其中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必须严格按照《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选题,不得有更改、调整。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2.专项课题是指“国别和区域教育研究专项课题”,请选择“其他类别”申请书进行填写,课题类别选择申请书中第五类“国际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专项课题主要资助围绕国别和区域教育以及重大的国际教育问题开展的研究,共设置10项课题,其中2项课题单独资助额度为20万元,8项单独资助额度为5万元,完成时间均为1年。
3.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详见附件1。
4.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通知要求,我校暂定于3月18日收取相关申报材料,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各科研秘书于指定日期将本学院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具体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8份(原件3份,复印件5份);(2)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5份(原件3份,复印件2份),活页5份。(3)相关申报汇总表。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
5.行政部门科研人员按所属学科从各学院进行申报。未尽事宜请详阅附件或与科研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方悦
联系方式:15145679216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3.2020年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
4.2020年度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投标材料汇总表
5.2020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
6.2020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
7.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报汇总表
8.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
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