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效率及成果质量,根据省哲学社科工作办有关要求,对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5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清理时限及方式
2015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期限为2020年9月1日。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20年8月27日之前通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在线完成结项材料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严把成果政治方向关。对涉及敏感问题的要重点审查,看是否存在有违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或有违中央现行基本方针政策的表述或观点。
2.加强学术规范性审查。项目成果要严格遵守引用注释规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申请结项时都要附文献查重报告(结项时须上传全文电子版)。
3.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组织项目负责人,按期做好初审把关以及系统验收材料的提交。科研处将认真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全面做好指导与服务工作。
联系人:方悦
联系电话:6842082 15145679216
科研处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