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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课题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0-05-09 14:43     (点击: )

各学院(中心、部、所):

按照省高教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和2020年度工作计划,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高教学会“十三五”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本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1.省高教学会下发的《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可复印),聘请两名本学科或同领域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专家评语,加盖专家所在单位或部门公章。签署课题承担单位鉴定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2.研究工作报告一式三份,包括从课题开题、研究过程到结题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工作事项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

3.结题成果研究报告一式三份,字数不少于1万字。报告内容包括:课题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主要研究方法,基本观点或结论,创新点及突破点,成果目录,成果的应用及推广价值,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等。同时提交电子版。

4.结题成果主件要求:

(1)以研究报告作为成果主件结题的,该研究报告要有别于研究工作报告和课题成果研究报告(即同时提交研究工作报告和成果研究报告)。该研究报告名称要与课题名称一致,报告要充分体现课题的研究内容、结构框架、最终结论和实践应用,字数一般在2万字以上。要有相关部门或学校的采用证明,同时提交电子版。并且要有课题组成员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则符合结题验收的合格标准。

(2)以教材或课件为成果主件结题的,要提交学校的采用证明,详细说明采用的专业、年级和应用效果等。(课件为光盘形式的,需提交详细的课件说明并附课件截图,力求做到课件内容一目了然。),并且要有课题组成员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则符合结题验收的合格标准。

(3)以专、编、译著为成果主件结题的,成果主件要公开出版,并提交相应的专家书评或采用证明。并且要有课题组成员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则符合结题验收的合格标准。

(4)以论文为成果主件结题的,论文内容必须围绕本课题研究主题,其中课题主持人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其他课题组成员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2篇。即课题组公开发表3篇论文则符合结题验收的合格标准。

5.其他必备材料:(1)提交课题立项申报书和任务下达书原件;(2)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有关变更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3)课题主持人、成员等情况如有变更,申请批准时间应在半年以上。

6.所有结题成果要符合严谨的注释和引文格式要求。外文成果需附中文翻译稿一份。未见刊但有用稿通知的论文,需提交用稿通知原件和论文全文,视同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每项课题仅限一篇。提交省高教学会学术年会交流的论文,可提交复印件,每项课题仅限一篇。课题材料装订要求详见附件3。

二、其他要求

1.“十三五”期间所有立项高教学会项目要求必须在本次验收工作中清理完毕,具体结项名单见附件4。请各学院于5月25日之前将本院结项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明德楼306室),并将结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2.按照省高教学会通知要求,每项申报结题验收课题须缴纳评审费100元。

3.行政部门科研人员按所属学科从学院进行申报。

4.未尽事宜请详阅附件或与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方悦

联系方式:6842082

附件:1.“十三五”规划课题结题报告书

2.课题结题验收统计表

3.结题材料装订要求

4.省高教学会“十三五”规划课题需结项清单

科研处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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