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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黑河学院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5-18 11:05     (点击: )

各学院(中心、部、所):

依据《黑河学院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院政发〔2018〕98号)规定,学校组织开展2020年度黑河学院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申报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应符合学校所在学科发展方向,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切实可行;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较高学术水准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申请人为《黑河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黑院政发[2018]15号)中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学校在岗教师中通过在职培养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三)申请人只能申请1次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已获得资助教师不能再次申请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三、项目类别

设有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回校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等2个类别。

四、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额度按照《黑河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黑院政发[2018]15号)和《黑河学院回校博士待遇暂行规定》(黑院政发[2017]132号)执行。

五、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六、申报程序

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黑河学院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结合本部门教学、科研及学科专业建设情况初审推荐,经科研处审核后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请各学院(中心、部、所)科研秘书于6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一份)报至科研处项目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项目科邮箱。

联系人:方悦

联系电话:6842082

邮箱:hhxyxmk@126.com

附件:1.《黑河学院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黑河学院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

3.2020年度黑河学院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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