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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6-16 10:56     (点击: )

各学院(中心、部、所):

近日,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予以转发,并就相关申报重点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7周岁(1983年7月15日后出生)。

2.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规划项目,并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在研未结题的国家和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与课题申报的,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

二、申报类别

设有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专项项目、扶持共建项目、智库项目5个类别。专项项目特指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匿名评审中入围,由省社科工作办直接给予立项的项目,不受理其他申报。智库项目是指省直各厅局委托的重点研究课题,仅限省重点培育智库及黑龙江新型智库高端人才库入库人员申报,研究成果注重针对性、时效性和应用性。

三、资助经费及完成时限

1.一般项目3万元、青年项目2万元、智库项目2.5万元,责任单位按1:1经费匹配;专项项目1万元、扶持共建项目0.5万元,责任单位按1:2经费匹配。

2.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研究一般为一至二年,可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智库项目研究时限为6个月。

四、形式审查要点

1.严格根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按照申请书填表注意事项要求,做好项目申请书相关信息填报。代码与所代表中文汉字须一致;注意对预期成果的选择,结项成果原则上须与申请书预期成果一致,默认以最高成果形式结项;

2.本年度省哲学社科规划项目增列间接经费,请严格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及各类别项目资助金额,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编制;

3.论证活页除“研究基础”外须与申请书表二内容一致,不超过7000字。文字表述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申请人承担的已结项或在研项目、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五、其他要求

1.请各申请人于7月5日之前登陆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http://www.hljsk.gov.cn/skkkkkkkk/Manage/Login.aspx)在线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待科研处审核无误后,各学院于7月9日前统一报送申报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活页各一式三份(A3打印,中缝装订)、学院汇总表一份(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

2.未尽事宜请详阅附件或与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方悦

联系电话:6842082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2020年度课题指南

3.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4.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2020年6月修订)

5.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智库项目申请书(2020年6月修订)

6.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活页

7.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黑宣通〔2019〕68号)

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9.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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