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
2021年度黑河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工作今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项目研究选题应围绕省、市社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结合高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发展实际,具有前瞻性与创新性,强调推广及应用。重点支持围绕我省、市、校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服务决策和指导实践方面的研究。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2021年度黑河学院科研项目分为“引导项目”“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和“艺术学研究项目”。除引导项目外,其他项目共分三种类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及青年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项目申请人须按选题所属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
(一)引导项目是为了培育国家级项目、鼓励和引导科学研究服务于教育教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科研成果应用与转化而设立的,包括培育专项、内涵建设专项、TRIZ专项、服务地方专项。相关要求如下:1.培育专项。该项目是为了培育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项目等高层次科研项目而设立的。项目选题应围绕国家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并着眼于挖掘已有研究工作中存在的亮点及优势,如黑龙江流域民族历史、地理、体育及民族经济与城镇化、民族旅游文化资源研究,黑龙江流域民族音乐舞蹈、绘画岩画艺术研究,侨情、侨史研究,中俄边疆跨境民族往来与贸易研究,中俄跨境民族文化比较、艺术比较、历史、教育比较研究等。2.内涵建设专项。该项目应围绕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创新与知识服务平台建设、教师专业能力建设、国际化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展开研究。3.TRIZ专项。该项目应围绕TRIZ基础理论、TRIZ教学、TRIZ创新应用等方面展开研究。4.服务地方专项。该项目应在产教融合背景下发挥科研服务地方关键性作用,充分利用与地方、行业、企业联系紧密的先天优势,在共融共生中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为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发挥引领作用。
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包括学生工作专项、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和财务(审计、资产)专项,限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科研人员申报。
(二)项目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重点项目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具备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一般项目申请人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位),同时申请人(包括项目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引导项目申请人申请者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并有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经历。
2.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的申请者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申请人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前两名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同一人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参加者和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由本人亲自签名,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资助经费
学校对批准立项的项目按《黑河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给予相应额度的经费资助:引导项目10000元,项目立项后资助5000元,在研期间内立项为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再资助5000元;重点项目8000元,一般项目5000元,青年项目5000元。申请人应根据科研项目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经费预算。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须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工作实际自拟题目。选题要力求结合我校学科发展、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趋势和特点,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避免低水平的重复研究;申请人在项目论证时,要注意查新,论证应具有充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研究任务的大小和难度,必须与自身的研究条件和能力相适应,以确保任务按期完成;申请人在制定研究计划和经费预算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项目所列学科应按照《申报数据代码表》要求填写,跨学科项目要以项目研究中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报工作由各学院各部门统一组织,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已聘任到管理岗位人员不得申报校级项目,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行政部门人员申报科研项目时应按所属学科从各学院申报,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中的学生工作专项从学工部申报,财务(审计、资产)专项分别从所属部门申报。
(三)项目申报所需相关材料(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请于附件1自行下载。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将采取电子邮件申报的方式进行。具体申报程序为:个人填写项目申请书,经所在部门资格审查、院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评审通过后,由各学院(部门)科研秘书统一将电子版材料(申请书、活页或盲审表、汇总表)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邮件主题注明“XXX学院(部门)2021年度黑河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汇总表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项目申报截止至10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各学院(中心、部、所)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努力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各初评单位应组织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认真审核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特别是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以及项目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确保达到要求。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科研秘书要做好项目汇总及报送工作,切实保证材料的完整性。
联系人:方 悦
联系电话:6842082
附件:1.项目申请书、盲审活页
2.申报汇总表
3.黑河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4.黑河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科研处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