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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10-20 09:45     (点击: )

各学院(中心、部、所):

近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发布了《关于组织2021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现予以转发,并就申报重点事项通知如下:

1.重点课题实行限额申报,2021年度我校拟推荐重点项目30项。要求至少有50%的课题是直接服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研究课题。

2.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文件精神和《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收取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鉴定费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20〕5号)有关要求,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决定2020年5月21日以后立项的所有黑龙江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时需缴纳课题评审鉴定费。收费标准为:省重大课题、省重点课题、专项课题每项收取1000元;备案课题每项收取700元。

3.本年度课题立项,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组织开展线上免费课题立项指导培训活动。培训时间:2020年10月22日上午9:00—10:30(具体见附件7)。

4.重点课题申报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科研处将严格按照省文件有关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择优进行推荐,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10月31日前统一将本学院初评材料(包括:评审书、活页、学院汇总表)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并报送纸质汇总表一份(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至科研处项目科,评审结束后科研处会将评审推荐结果于校内网站公示。

5.具体申报条件及其他有关要求请详阅附件。

联系人:方悦

联系电话:6842082

附件:1.黑教科规办【2020】13号:关于组织2021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请·评审书(2020年)

3.2021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4.2021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限额

5.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盲审活页(2020年)

6.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稿)

7.关于开展课题立项指导培训活动的说明

科研处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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