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
近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现予以转发,并就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1.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及重点课题的必须严格按照指南(附件3)要求选题,不得有更改、调整。
2.请本年度申请人按照《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附件1)要求填写申报。各学院于3月3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hhxyxmk@126.com.纸质版汇总表(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项目科。
3.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行政部门科研人员按照所属学科从学院进行申报,未尽事项请详阅附件或联系项目科。
联系人:方悦
联系方式:15145679216
附件: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申报公告》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21】1号)
3.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
4.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
5.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请书
6.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材料汇总表
7.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活页
8.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
9.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
1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