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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4-16 09:04     (点击: )

各学院(中心、部、所):

近日,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予以转发,并就相关申报重点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必须具有《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7周岁(1984年4月16日后出生)。扶持共建项目主要扶持边远院校和亟需加强的学科,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不得申报扶持共建项目。

2.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规划项目,并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在研未结题的国家和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可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与课题申报的,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

二、申报类别及资助经费

设有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专项项目、扶持共建项目、智库项目5个类别。一般项目3万元、青年项目2万元、智库项目2万元,责任单位按1:1经费匹配;专项项目1万元、扶持共建项目0.5万元,责任单位按1:2经费匹配。

三、形式审查要点

1.严格根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以及申请书填表注意事项要求,做好项目申请书相关信息填报,申请书及活页须使用附件4-6最新修订版本。注意对预期成果的选择,结项成果原则上须与申请书预期成果一致,默认以最高成果形式结项。

2.严格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及各类别项目资助金额,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编制。

3.论证活页除“研究基础”外须与申请书表二内容一致,不超过7000字。按照活页下方填表说明进行填写。文字表述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

4.请各学院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杜绝侵犯知识产权、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在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科研诚信等方面存在问题,以及观点结论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等严重问题的出现。

五、其他要求

1.请各申请人于5月18日之前登陆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http://www.hljsk.gov.cn/skkkkkkkk/Manage/Login.aspx)在线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待科研处审核无误后,各学院于5月24日前统一报送申报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活页各一式三份(A3打印,中缝装订)、学院汇总表一份(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

2.未尽事宜请详阅附件或与项目科联系。

3.行政部门科研人员按所属学科从学院进行申报。

联系人:方悦

联系电话:6842082

附件:1.省哲学社科工作办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

3.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4.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2021年4月修订)

5.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智库项目申请书(2021年4月修订)

6.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活页(2021年4月修订)

7.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黑宣通〔2019〕68号

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9.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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