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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省教育科学规划党史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4-23 08:51     (点击: )

各学院(中心、部、所):

近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党史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现予以转发,并就具体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并具相关研究基础。高等院校申请人原则上应是从事历史或思政学科教育的教师。

2.本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2项。

3.其他选题要求及重点研究方向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党史专项研究课题要求结题时间为2021年12月,具体收取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2.结项成果为研究报告并至少公开发表一篇论文,结题时需出具课题研究成果在教育教学中应用案例作为佐证。研究报告要求不少于1万字,查重率不超过30%,结题时需提供查重报告;公开发表论文需标注课题信息,并三网(知网、万方、维普)可查,结题时需提供网络查询截图。立项结项信息保持一致,不接受变更。

三、其他要求

1.按照附件1文件要求,每项专项课题在结题时需缴纳1000元课题评审鉴定费。

2.请各学院于5月7日前将纸质汇总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项目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项目科邮箱。届时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于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报送纸质申报书一式五份(A3双面打印)。

3.请各申报学院对申报材料及申请人资质做好审核把关。坚持正确政治导向,确保研究内容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4.行政部门科研人员按照所属学科从学院进行申报。

5.未尽事项请详阅附件或联系项目科。

联系人:方悦

联系电话:6842082

邮箱:hhxyxmk@126.com

附件:1.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党史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3.盲审活页

4.党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5.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表

科研处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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