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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度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和优秀艺术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4-25 16:31     (点击: )

各学院(中心、部、所):

根据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和优秀艺术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黑文旅发202114号),现开展我校2021年度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及优秀艺术科研成果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受理时间

本年度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及省优秀艺术科研成果申报工作均采取系统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人需通过登录“黑龙江省艺术科研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网址:http://123.206.83.104/)。请各申报人仔细阅读用户使用手册,了解申报流程和操作规则。申报日期51日至518日。

二、项目申报要求

1.2021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请详阅附件1,选题可参考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发布的年度《课题指南》(附件2)。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12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年。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应超过3人,特殊情况需附说明材料。

2.本年度实行限额申报,按照文件要求,我校限额申报40项。请各学院于截止日期前报送学院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项目申报书、盲审活页及汇总表发送至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

三、成果申报要求

1.2021年度全省优秀艺术科研成果申报学科分类参照艺术科学规划课题学科分类。研究成果形式分为:专著类、论文类(含中等艺术教育论文)、教材类、调研报告类。凡近3年内(20185月至今)发表或出版的文化艺术、旅游科学研究成果,且未参与过评奖的研究成果均可申报。研究成果要求在省级以上(包括省级)刊物上发表,3000字以上。

2.报送成果材料包括:①成果原件一份(单独装袋,材料袋外张贴成果申报书封面);②学院成果申报汇总表一份(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成果申报汇总表发送至成果科邮箱hhxycgk@126.com

三、其他要求

1.请各申报部门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坚持正确政治导向,确保申报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项目申报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现象出现。

2.行政部门科研人员按所属学科从学院进行申报。

3.未尽事项请详阅附件或联系相关人员。

成果科联系人:邹6842155

项目科联系人:方6842082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和优秀艺术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

 3.项目申报书

 4.项目盲审活页

 5.2021年度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6.2021年度优秀艺术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

 7.科研单位用户手册(教师、专家)

科研处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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