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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遴选黑河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通知
2020-04-29 14:44 科研处    (点击: )

各学院(中心、部、所):

为进一步深入落实学校党委“五个一工程”学科建设工作部署,协同推进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工程,加快学科建设步伐,促进学科内涵发展,提升学科竞争力,根据《黑河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修订)》(黒院政发【2019】234号),学校决定开展校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一)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重点建设优势明显、特色鲜明、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紧密、学科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学科。

(二)重点建设学科建设项目

发展建设能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且有明显增长潜力的学科。

(三)重点培育学科建设项目

扶持建设有一定基础,且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学科。

二、学科范围

根据我校学科布局现状和发展需求,本次申报学科范围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

三、建设经费

建设周期为三年,每个建设周期遴选建设校级重点学科6个、重点建设学科5个、重点培育学科6个。在建设期间,学校对每个重点学科投入建设经费15万元/年、重点建设学科投入建设经费5万元/年、重点培育学科投入建设经费3万元/年。

四、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黑河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修订)》(黒院政发【2019】234号)第二章第七条执行。

五、遴选程序

(一)申报:各申报部门根据学科现状和发展规划填写《黑河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经申报单位审核后报科研处学科建设中心。

(二)审查:科研处学科建设中心负责审查各学科申报材料,确定符合条件的申报学科并安排评审工作。

(三)评审:科研处学科建设中心负责组织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选出重点学科推荐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六、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部门、各学科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二)学科带头人必须为一个学术研究方向带头人,学科梯队成员原则上在各学科之间不能重复交叉,严禁拼凑学科材料。

(三)各类业绩成果统计时间为2015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1日。

(四)请各申报部门于2020年5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以下材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至科研处学科建设中心(明德楼306室),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1.《黑河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

2.《黑河学院重点学科建设评审考核标准》纸质版一式三份,每一项评价内容均需提供电子版佐证材料目录,佐证材料留在各申报部门以备待查。

3.《黑河学院重点学科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联系 人:彭传怀、李迎春

联系电话:18814566588、15804560673

电子邮箱:hhxyxk@126.com

附件1:黑河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2:黑河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3:黑河学院重点学科建设评审考核标准

附件4: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附件5:黑河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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