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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编制学科建设规划的通知
2019-07-01 15:07 科研处    (点击: )

各学院:

为科学谋划我校学科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按照学校“五个一工程”工作部署,现组织各学院编制部门拟重点建设学科三年建设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设置

各学院拟重点建设学科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设定的一级学科设置,学科方向可按二级学科或三级学科设定。

二、规划时限

2019年7月至2022年7月。

三、规划内容

(一)建设基础(不超1000字)

主要从学科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情况(学科梯队、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社会服务和平台建设情况)两个方面对拟重点建设学科基础进行全面梳理。

(二)总体目标(不超300字)

到2022年7月,本学科建设总体目标。

(三)年度目标(不超1500字)

对影响学科发展的几大主要因素“学科梯队(设定2-3个学科方向,按学科方向组建学科梯队)、科学研究(科研项目立项、著作教材、论文、获奖、专利)、学术交流(举办学术会议、外派参加学术会议、举办学术报告、加入学术组织)、社会服务(一院一品牌项目)和平台建设(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等)”均需做出相应的任务指标要求。

1.到2020年7月,本学科在学科梯队、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社会服务)和平台建设等方面达到的目标。

2.到2021年7月,本学科在学科梯队、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社会服务和平台建设等方面达到的目标。

3.到2022年7月,本学科在学科梯队、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社会服务和平台建设等方面达到的目标。

(四)保障措施(不超500字)

完成本学科建设总体和年度目标的具体举措。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学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务求全面、准确、精炼,做到思路清晰,分析有理有据,目标切合实际,措施得当有力,文字表述力求简洁流畅。

(二)各学院要充分论证,每个拟重点建设的学科要设定2-3个学科方向,并保持与校内其他有关学院的沟通交流,做到学科不重叠、学科梯队成员不交叉,避免重复建设。

(三)各学院学科建设规划要聘请省内外同领域专家指导设计论证,务求科学合理;达不到学科建设标准的,要与有关学院合作进行跨院系建设。

(四)请各学院于2019年7月11日下班前将部门学科建设规划及任务分解表签字盖章后报至科研处学科建设中心,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彭传怀、李迎春

电话:6842886、6842081

邮箱:hhxyxk@126.com

附件:1.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2.XX学院XX学科建设规划

3.XX学院XX学科建设规划任务分解表

科研处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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