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
根据《黑河学院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黑院政发〔2017〕128号)、《黑河学院学术骨干管理办法》(黑院政发〔2017〕127号)的规定,学校决定开展第三届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2018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黑河学院第三届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标准
学科带头人依据《黑河学院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黑院政发〔2017〕128号)第十条执行;学术骨干依据《黑河学院学术骨干管理办法》(黑院政发〔2017〕127号)第十条执行。
三、考核程序
(一)本人填写考核表,并提交年度需完成目标任务的业绩成果。
(二)院学术委员会按照目标任务进行初审。
(三)科研处按照目标任务进行复审。
(四)公布考核结果。
四、有关要求
(一)各类业绩成果有效时限为2017年11月30日-2018年11月30日。
(二)各类业绩成果必须是科研业绩成果。
(三)《黑河学院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表》《黑河学院学术骨干年度考核表》一式三份,《黑河学院学科带头人科研工作量量化考核打分表》《黑河学院学术骨干科研工作量量化考核打分表》一式一份,《黑河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年度考核意见汇总表》一式一份,各类业绩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
请各学院(中心、部、所)于12月3日上午下班前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研处学科建设中心(明德楼10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hxyxk@126.com。
联系方式:彭传怀 李迎春 0456-6842886
附件1.黑河学院第三届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名单
附件2.黑河学院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
附件3.黑河学院学术骨干管理办法
附件4.黑河学院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表
附件5.黑河学院学术骨干年度考核表
附件6.黑河学院学科带头人科研工作量量化考核打分表
附件7.黑河学院学术骨干科研工作量量化考核打分表
附件8.黑河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年度考核意见汇总表
科研处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