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科研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教学科研单位在科研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实体作用,提高教学科研单位的科研实力和管理水平,推动学校科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学校草拟了《黑河学院科研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现征求各学院(中心、部、所)意见,请各学院(中心、部、所)在《黑河学院科研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纸质稿上签署明确修改意见,于2018年10月15日上午下班前将签字盖章的《黑河学院科研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返至科研处学科建设中心。
联系人:彭传怀 李迎春
电话:0456-6842886
科研处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