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
为准确掌握我校校内科研平台、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情况,推动申硕工作有序开展,根据《黑河学院申报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作实施方案》(黑院政发〔2016〕65号)的整体部署,现开展校内科研平台、校外实践基地统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校内科研平台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以及我校批设的研究所、研究中心、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等。
2.校外实践基地指我校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在校外建立的可供学生进行实践教学与科研的场所(已签订协议或授牌)。
3.各学院(中心、部、所)于
10月
18日
前将《黑河学院校内科研平台建设情况统计表》(附件1)、《黑河学院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情况统计表》(附件2)纸质稿签字盖章后交至科研处学科建设中心(明德楼10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hxyx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