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
根据《黑河学院“青年科研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黒院政发【2012】51号)的规定,现开展第二批青年科研拔尖人才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黑河学院第二批青年科研拔尖人才(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标准
具体考核标准按《黑河学院“青年科研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黒院政发【2012】51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三、考核程序
1.本人填写年度考核表,并提交一年内完成目标任务的成果、业绩材料;
2.学院(中心、部、所)按照目标任务进行初审,并在考核意见表上签署考核意见,考核意见表需本人签字;
3.学校按照目标任务进行复核。
四、材料要求
1.凡在本计划资助下取得的成果,要求必须以黑河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必须标注“黑河学院青年科研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2.《黑河学院青年科研拔尖人才年度考核表》一式三份。
3.科研业绩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4.科研成果、业绩材料有效时限为
2015年
12月
17日
-
2016
年12
月17
日
;
请各学院(中心、部、所)于11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学科建设中心(明德楼1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