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为统筹做好2017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因公临时出国工作安排,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通知》(黑外办发[2016]9号),现组织申报2017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各部门要科学制定2017年教学科研人员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未列入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后续申报与审批较为繁琐。
2.严格审核。各部门要认真审核本部门2017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要明确计划表中所列各项内容。
3.报送时间。请各部门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
将2017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表(签字盖章)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学科建设中心(明德楼1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