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研究所)、处:
为更好地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浓厚我校学术氛围,推动科研工作进一步开展,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学术报告(讲座)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我校在职教师(含兼职教师),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
2.申报限额:各系(部、中心、研究所)每学期限报4项(含外聘),且最多只能申报1项外聘专家的学术讲座。
3.申报要求:
(1)内容设计具有创新性,是本学科的前沿问题或基础研究,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师的科研素养有较大帮助,时间一般应在60分钟以上。
(2)申报类别:分为学术报告和知识讲座两类。学术报告要求内容具有前瞻性、新颖性、科学性、论说层面宽,资料详实、丰富、准确,报告人对所讲述的内容已做过研究,有一定的学术成果,是本学科的前沿问题学术研究成果报告,对我校各类人才的培养具有较好的帮助和科学引导作用。知识讲座讲授本学科中专业研究基础知识,内容应比较丰富,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外延性;本人对所讲述的问题做过初步的研究,并有心得体会,对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帮助作用。
(3)申请者所在系(部、中心、研究所)必须对教师开展的学术报告(讲座)给予全力支持,积极组织相关师生参加。
(4)学术报告(讲座)完成后,由科研秘书统一将提纲、文稿稿、声像资料等相关材料提交至科研处备案,以便做好归档登记及考核工作;对不提交备案材料的,科研处将不予核定酬金。
4.申报程序:
(1)申请者填写《学术报告(主讲人)基本情况表》,系(部、中心、研究所)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行政部门人员申报学术报告(讲座)按专业从各系(部、中心、研究所)申报。
(2)系(部、中心、研究所)科研秘书汇总个人申请材料,填写《学术报告(讲座)计划表》、外聘专家主讲人基本情况表、经费审批表等,纸质材料需系主任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学术报告(讲座)计划表》电子版请发送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
(3)学术报告(讲座)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3日。
(4)《学术报告(讲座)计划表》、《主讲人基本情况表》、《外聘专家经费审批表》从OA系统、科研管理系统下载。
5.本学期讲座材料的备案。请各系(部、中心、研究所)在12月13日前将本学期已进行的学术报告(讲座)文稿、影像、录音等相关材料报送到科研处,请用塑料书皮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顺序为外聘专家材料在前,校内教师材料在后);电子版材料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
6.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传怀
联系电话:0456-6842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