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研究所)、处:
黑河学院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学术报告(讲座)计划已经通过审批,请各系(部、中心)按计划安排学术报告(讲座),科研秘书及时收集整理讲座材料,按期报送到科研处备档。
具体要求如下:
一、讲座相关事宜(海报、电子屏通知、讲座地点签批等)由讲座人所在系自行安排。讲座举办前一天须通知科研处;
二、请于12月23日前完成学术报告(讲座);
三、备档材料应包括学术报告(讲座)文稿、声像资料、外聘专家经费审批单等。将讲座材料以系(部、中心)为单位,用塑料书皮装订成册(顺序应为外聘专家讲座材料在前,校内教师讲座材料在后);
四、科研处将以备档讲座材料为准核发酬金。
联系人:彭传怀
联系电话:0456-6842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