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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2011-06-08 00:00     (点击: )

各系(部、中心、研究所)处:

2012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于6月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要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2.2012年科技项目将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建设“八大经济区”、实施“十大工程”的发展战略,重点支持围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信息、现代装备制造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科技发展重大需求等相关领域开展的研究。

3.重点项目限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人员申报(含国家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项目应围绕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我省企业急需解决的重大科技难题。

4.面上项目和指导项目重点支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而进行的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指导项目应保证学校或课题组能够筹集到所需研究经费。

二、申报要求

1.目前正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长江学者后备支持计划项目、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项目、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和海外学人资助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其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申报2012年度省教育厅科技项目。

2.拖期2年以上的(含2年)的科研项目,项目组所有成员不得申报2012年度省教育厅科技项目。

3.重点项目每个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并由重点实验室主任在《申请书》系部意见一栏签署意见,正在承担重点项目的实验室不得申报。

4.每个申报项目需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面上和指导项目一式三份、重点项目一式六份,《申请书》书面材料必须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申报者需填写网上在线填报信息表一份。

5.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在线申报和材料申报同时进行,网上在线申报由学校科研管理人员统一在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6月8日至6月14日下午16时。

6.请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并请科研秘书务必于6月14日下午16时之前将本部门申报材料(申请书、网上在线填报表)纸件(含电子版)及各单位项目汇总表(含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电子版请发至邮箱:hhxyxmk@126.com。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报送材料或材料不完整的,科研处一律不受理书面材料。

联系人:宋丽荣 彭传怀 0456-6842082

附件:

1.《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

2.《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项目汇总表

3.网上在线填报信息表

4.《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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