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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1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1-04-01 00:00     (点击: )

各系(部、中心、研究所)处:

根据全省文化艺术科研工作任务要求,今年我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和全省艺术科研成果评选将更加注重对文化艺术领域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问题的研究,以及具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对策研究。为做好2011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和艺术科研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艺术科学是文化艺术基础性、前瞻性工作,是新时期文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加强艺术科学建设,着力推出代表我省最高水平,并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艺术科研成果,是繁荣建设文化事业的重要体现,对于推动文化创新,引导文化工作科学发展,服务文化艺术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艺术科学学科建设、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加强艺术研究工作,加大科研成果转化力度,更好地服务全省文化建设和发展。

二、2011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学科包括:艺术理论研究,戏剧戏曲研究,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与设计艺术研究,文化艺术管理研究,文物考古研究,图书馆学、博物馆学研究等。有关内容请参照《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2011年度课题指南》。请见附表。

本年度艺术科学规划课题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青年项目申报者(包括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的,须由两名正高级专业职务的同专业专家推荐。

三、申报2011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请认真填写《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一式四份。申报艺术规划项目课题活页6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hhxyxmk@126.com)。

四、2011年度全省艺术规划课题重点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凡承担艺术规划课题研究项目尚未完成者一律不得申报,已完成者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作撤销处理并通报批评。

五、报送时间:2011年4月11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每一项交纳评审费200元。

六、联系方式

项目科:宋丽荣 彭传怀

联系电话:6842082

电子邮箱:hhxyxmk@126.com

附件:1、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书、

2、《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2011年度课题指南》

3.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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