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部、所)、各部门:
2014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1.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要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2. 2014年科技项目将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建设“八大经济区”、实施“十大工程”的发展战略,重点支持围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信息、现代装备制造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科技发展重大需求等相关领域开展的研究。
3.重点项目每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含国家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项目应围绕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我省企业急需解决的重大科技难题;面上项目和指导项目重点支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而进行的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指导项目学校或课题组应保证能够筹集到所需研究经费。
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1.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申报工作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办法第七条规定,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含项目负责人)。
2.重点项目限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含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人员申报,项目以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积极推动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每年均可申报1项,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在研重点项目必须结项后可申报1项;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我省拟在重点项目中鼓励吸收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面上项目和指导项目重点围绕学校学科优势和我省区域发展特色开展科学研究;指导项目学校或课题组应保证能够筹集到所需研究经费。
3.为了加强青年研究人才的培养工作,2014年继续实施青年博士(35岁以下)资助项目,青年博士资助项目申请人须是省属本科高校35岁以下博士(申报材料需附学位证书复印件),填报《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和填写"申请项目汇总表",请注明博士青年资助项目。
三、人文社科专项项目
人文社科专项项目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管理。按照办法第七条规定,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含项目负责人)。
2014年人文社科专项项目,包括学生工作专项、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廉政建设专项、组织管理专项和财务(审计、资产)专项。
为确保该专项任务项目申报质量,申报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廉政建设专项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
1.申请者必须是我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兼)职教师,并能够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研究工作。
2.需连续三年以上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
3.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申请重点课题的,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每校申报项目不能超过4项,其中重点项目限报一项。
6.项目的研究内容一般应在指南范围之内。
(二)廉政建设专项
1.申请者应为省属高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或从事廉政建设研究方向的科研人员,能够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研究工作。
2.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项目类别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申请重点项目的研究内容应在指南范围之内,且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申请面上项目的,可根据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自行拟定题目。
四、申报范围
1.黑龙江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可以申报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指导项目。
2.普通高校民办独立学院只能申报指导项目。
3.人文社科专项项目只能由在岗的管理人员申报,由学校相关业务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共同组织。
五、申报要求
1.目前正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不能申报201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2.拖期2年以上的(含2年)的科研项目,项目组所有成员不得申报2014年度省教育厅科技项目。
3.人文社科专项项目网上申报选择学科分类时,必须选择相应的专项任务分类,否则视同一般项目。
4.每个申报项目需填写申请书一式四份,申请书书面材料须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申请书请从OA系统或科研处公共邮箱下载。
5.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在线申报和书面材料申报同时进行,网上在线申报由主持人自行申报,科研处进行审核,具体网上申报程序为:科研秘书统一持项目申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到科研处换取申报者的登录账号和密码,申报者可自行登录申报,修改登录密码,登录“黑龙江高校科技网”的“项目申报”栏,(网址:http://61.167.33.11/xm2006/user_login.asp),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请书,待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即可报送纸质材料。申报时间截止到6月27日。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进行网上申报或网上资料填报不完整的省教育厅一律不受理书面材料。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6842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