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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2013-06-19 00:00     (点击: )

各系(中心、部、研究所)、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黑政发〔2008〕68号),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高等学校学术水平。根据“高教强省建设规划”的有关规定,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4年度科研人才项目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申报我院只能申报2014年度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工作依据《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对于项目管理办法未明确的事项根据本通知要求执行。

2.2014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人才项目要重点围绕我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确定的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信息、现代装备制造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科技发展重大需求开展相关研究。支持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研究,并向已立项建设的科技创新团队、科研创新平台和人文社科基地倾斜。

3.青年学术骨干项目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无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可以是在读博士),推荐申报自然科学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已经获得青年骨干教师支持计划的不得再次申报。

4.有超期科研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2014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人才项目。

5.2014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人才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名额见附件。

6.各高校将申报名单和承诺的配套经费以正式公文的形式报省教育厅。

三、其他要求

1.推荐申报项目须填报申请书一式11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上报省教育厅,推荐申报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每项申报限80个页面(包含附件在内,主要内容为近5年承担科研项目、获得学术成果等)。

2.推荐项目须先由学校指定管理人员在黑龙江高校科技网上统一申报,对网上申报资料不全、逾期、超额、不符合条件和个人申报概不受理,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到6月25日。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6842082

附件:2014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人才项目推荐名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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