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部、所)、各部门:
黑龙江历史文化研究工程是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支持,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旨在深入挖掘黑龙江历史文化资源、推进黑龙江文化大省建设的社科研究系统工程。该工程将动员黑龙江省内外文史研究工作者,围绕黑龙江区域的历史文化,开展全面、广泛、系统、深入的研究,计划用十年左右的时间,构建以《黑龙江通史》为核心、系列研究著作和资料整理成果组成的黑龙江历史文化研究成果库。为扎实推进黑龙江历史文化研究工程,黑龙江历史文化研究工程编委会办公室组织申报黑龙江历史文化研究工程项目,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黑龙江历史文化研究工程选题参考》只提出课题的范围、方向和重点,申请人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请人应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申请人要承诺申报项目和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同一题目或内容已通过其他渠道立项的,要予以说明并经原立项单位同意方可申报;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黑龙江历史文化研究工程项目申请书》,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已立项目予以撤销。
二、申报条件
黑龙江省内外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项目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能够提供开展项目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黑龙江通史》各卷项目负责人在完成本卷项目前不得申报黑龙江历史文化研究工程其他项目。
三、立项原则
对本地区或全国历史发展具有重大或独特影响的事件或人物的研究项目;
配合《黑龙江通史》编撰的重要研究课题或资料准备项目;
《黑龙江通史》中无法充分展现而又应予详尽反映的历史内容;
填补现有研究空白或在史料运用、观点体例方法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和创新的项目。突出学术创新,避免低水平重复。
四、项目类别
黑龙江历史文化研究工程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2个类别。
五、预期成果
预期研究成果包括论著、编著、译著、工具书。
六、资助经费
以论著为最终成果的重点项目资助6万元,一般项目资助4万元;以编著、译著、工具书为最终成果的重点项目资助3.6万元,一般项目资助2.4万元。确需超出上述标准予以投入的项目,由申请人提出,单独组织评审立项。结项为优秀、良好的项目,分别追加经费20%和10%。拨付:立项拨付经费50%,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30%,其余经费包括追加部分结项后拨付。
七、完成时限
黑龙江历史文化研究工程项目完成时限原则上为2-3年,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
八、立项评审
项目评审实行初评匿名打分和专家组复评。评审结果经黑龙江历史文化研究工程编委会审定批准后,予以立项。
九、结项出版
项目结项实行匿名通讯鉴定。
项目成果坚持先鉴定后出版的原则。结项等级合格以上的成果可继续申请黑龙江历史文化研究工程资助出版,出版后交作者50部(套)样书,出版社和黑龙江历史文化研究工程编委会办公室均不另付作者稿酬。自行联系出版的,须经黑龙江历史文化研究工程编委会办公室书面同意,并在出版成果封面印制统一的“黑龙江历史文化研究工程项目”文字和图案标识,成果出版后送缴50套出版物。未经鉴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违规,项目协议自动终止,项目自动撤销。
十、报送时间
请各系(中心、部、所)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并由科研秘书统一将申请书及活页各一式5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于5月6日前报送到科研处项目科,并发送电子版至 hhxyxmk@126.com。
联系人:宋老师 彭老师
联系电话:6842082
附件1.黑龙江历史文化研究工程项目申请书
2.黑龙江历史文化研究工程项目论证活页
3.黑龙江历史文化研究工程选题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