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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河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013-03-12 00:00     (点击: )

各系(中心、部、研究所):

根据《黑河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科研处拟于4月初组织学生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结题材料要求

1.结题对象为2011年立项的黑河学院学生科研项目。

2.项目结题的成果形式要与申报时的预期成果形式一致。

3.应提交的结题材料:

(1)立项申请书、审批通知书一式三份;

(2)开题报告一式三份;

(3)中期检查表一式三份;

(4)验收报告一式三份;

(5)结题报告(5000字以上,内容应包括问题提出的背景、课题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及进展情况、主要研究方法、课题实施的基本过程、成果及突破点、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一式三份;

(6)研究成果复印件(论文类应包括封皮、目录、正文及版权页,专利和应用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一式三份。

(7)其他相关材料。

二、结题要求

1.项目主持人必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

2.黑河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各系(中心、部、研究所)统一组织,经所在部门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通过后,于4月5日前将结题材料及电子版材料报送到科研处。

请各系(部门)分管科研工作领导及科研秘书督促本部门学生科研项目组做好结题工作,并按期报送相关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彭老师

电 话:0456—6842082

附件1:学生科研项目结题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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