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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院在研科研项目组织开题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3-11-22 00:00     (点击: )

各系(中心、部、所)、各部门:

为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推动研究工作的开展,提高项目研究的有效性,确保项目按期结项,按照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科研处将对我院在研科研项目组织开题和中期检查。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开题的项目范围

1.2013年度新立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详见附件2)

2.2012年度学生科研项目(详见附件3)

二、中期检查的项目范围

1.2012年度立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详见附件2)

2.2012年中期检查中没有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各级各类项目(详见附件2)

三、开题、中期检查的形式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由科研处统一组织开题和中期检查,不参加各系(中心、部、所)、处集中开题和中期检查。

2.除上述统一开题和中期检查项目外,其他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包括学生科研项目)的开题、中期检查均由各系(中心、部、所)、处统一组织,时间、地点自行安排,需提前2天通知科研处,科研处将派人参加。

四、具体要求

1.开题及中期检查须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汇报,因故不能汇报的,可由项目负责人委托项目组成员汇报;无故不参加开题或中期检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成员三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2.参会人员:系(中心、部、所)、处学术委员会委员、主管科研领导、教研室主任、科研秘书、课题组成员。学生科研项目的指导教师。

3.各种表格格式要求:请各课题负责人按照本人所研究课题的下达单位、课题类别选填相应表格,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4.本次开题、中期检查务必于12月2日前完成,并以系(中心、部、所)、处为单位统一将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到科研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

联系人:宋丽荣 彭传怀

联系电话:6842082

附件:

1.2013年科研项目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表

2.开题和中期检查科研项目汇总表

3.2012年学生科研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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