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部、所)、各部门:
根据《黑河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科研处拟于11月组织院级项目结项工作,对部分已完成项目研究任务并申请结项的项目进行验收评审。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结项要求
(一)结项对象
到结项期限的院级项目;研究一年以上,未到结项期限但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已滚动为省级以上项目的院级项目不用申请结项,待省级以上项目结项验收后即视为该院级项目结项。
(二)成果要求
项目成果形式要与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形式一致;收录在论文集中的论文不能作为项目最终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必须有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公开发表的成果,项目组成员无成果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应提交的结项材料
1.学院审批的立项申请书、审批通知书一式三份;
2.专家组签字、加盖所在部门公章的开题报告一式三份;
3.验收报告书一式三份;
4.经费决算表一式三份。决算表中所列经费支出科目及额度应与经费预算表中相一致,经费报销时严格依据经费决算表执行。
5.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内容应包括问题提出的背景、项目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及进展情况、主要研究方法、项目实施的基本过程、成果及突破点、对本项目后续研究的思考)一式三份;
6.研究成果原件及一式三份的复印件(论文、专著类成果的复印件应包括封面、做好标记的目录、版权页、正文,专利和应用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7.以上材料的电子版;
8.其他相关材料(如已批准的项目变更申请等)。
请各系(中心、部、所)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及科研秘书督促本部门相关项目组做好结项工作。
二、关于延期结项
到期不能正常结项的项目须提交《黑河学院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延长期限为6个月或12个月,最多只能延期一次。
三、时间要求
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7日,请各系(中心、部、所)科研秘书按期将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同时将材料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彭老师
电 话:6842082
附件:1.黑河学院科研项目验收报告
2.黑河学院院级项目结项汇总表
3.黑河学院项目变更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