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
按照《黑河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黒院政发【2019】197号)和《关于申报2023年度黑河学院学术活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经教师申报、各学院(中心、部、所)推荐、科研处形式审查、主管校领导审批,批准2023年度黑河学院北疆讲坛学术报告(讲座)计划29项。为使学术报告(讲座)有效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术报告(讲座)相关事宜(海报、电子屏通知、具体时间地点、新闻宣传报道及录像签批等工作)由主讲人所在部门自行安排,请在报告(讲座)举办之前以电话等方式通知科研处备案,科研处将进行抽查监管。
二、外聘专家学术报告(讲座)实行临时审批制度,各学院(中心、部、所)每年限报1项。
三、各学院(中心、部、所)须切实加强学术报告(讲座)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提升守好意识形态阵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各学院(中心、部、所)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本年度学术报告(讲座),科研秘书及时收集整理学术报告(讲座)材料,以学院(中心、部、所)为单位于2023年11月15日将材料(讲稿、图片或声像)报送至科研处学科建设中心备档,科研处将以备档材料为准核发酬金。
联系人:彭传怀
联系电话:0456-6842886
电子邮箱:hhxyxk@126.com
附件1:2023年度黑河学院北疆讲坛学术报告(讲座)计划表
科研处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