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
为做好2017年度学术活动材料存档工作,依据《黑河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黑院政发[2015]134号)、《黑河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暂行规定》(黒院政发〔2016〕102号)等有关要求,现开展2017年度学术活动材料收集与整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举办学术会议:需提交会议手册、论文集或发言材料、影像资料、声像资料、照片、报道等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由各学院(中心、部、所)留存。
2.参加学术会议:需提交邀请函、参会论文、照片等材料。
3.学术报告(讲座):需提交报告(讲座)讲稿、照片、影像资料、声像资料等,科研处将以备档材料为准核发酬金。=
4.学术沙龙:需提交沙龙纪要、讲稿、照片、影像资料、声像资料等,科研处将以备档材料为准核发酬金。
5.学术组织:需提交本人在学术组织任职证明材料(如聘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
请各学院(中心、部、所)于2017年11月28日前将本部门2017年度各项学术活动材料纸纸质版统计表签字盖章按要求报送至科研处学科建设中心,电子版发至hhxyxk@126.com。
联系人:李迎春
联系电话: 6842886
附件:1.2017年度黑河学院主办或承办学术会议统计表
2.2017年度黑河学院教职工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情况统计表
3.黑河学院2017年度北疆讲坛学术报告(讲座)统计表
4.黑河学院2017年度北疆讲坛学术沙龙统计表
5.2017年度黑河学院教职工在学术组织兼职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