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
按照《黑河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黑院政发[2015]134号)和《关于申报2017年度学术活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申报2017年北疆讲坛学术报告(讲座)申报工作,经教师申报、各学院(中心、部、所)推荐、科研处形式审查,计划现已通过学校审批(见附件1)。为使学术报告(讲座)有效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术报告(讲座)相关事宜(海报、电子屏通知、具体地点、新闻宣传报道及录像签批等工作)由主讲人所在学院(中心、部、所)自行安排;
二、外聘专家学术报告举办前务必提前通知科研处,科研处协助完成专家学术报告酬金等费用的报销工作;
三、关于报销外聘专家学术报告酬金时,务必附随专家讲稿、照片、影像等资料;
四、请于2017年11月23日前完成本年度学术报告(讲座);
五、学术报告(讲座)完成后,科研处将以备档材料为准核发酬金。
请各学院(中心、部、所)务必按计划安排学术报告(讲座),科研秘书及时收集整理学术报告(讲座)材料,以学院(中心、部、所)为单位于2017年11月24日将材料报送到科研处学科建设中心备档。
联 系 人:李迎春
联系电话:0456-6842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