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要求,黑龙江省申报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项目工作正式启动。现就项目征集、申报、推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额分配
(1)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组织推荐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项目数量(上限)8项、外观设计专利项目数量(上限)3项;副省级城市的哈尔滨市知识产权局组织推荐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项目数量(上限)3项、外观设计专利项目数量(上限)2项。
(2)同专业领域的2名院士可共同推荐1项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3)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每年可自荐2个项目参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1个项目。
二、推荐项目要求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7)重点申报专利保护和运用成效显著、专利质量优秀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资料一式一份,用U盘/光盘储存,包括: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以材料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文档)。
四、时间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到科研处,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 2021年9月25日,逾期不再接收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成果科联系。
五、其他事项
(1)《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1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2)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将对申报参评专利项目进行公示后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邹栋
邮箱:hhxycgk@126.com
联系方式:0456—6842155
科研处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