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黑龙江省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实施细则》,由省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组织开展2021年度黑龙江省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突出评奖的导向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推动学科发展、人才建设和学术繁荣。
二、学科范围
本年度计划开展外语、文学、历史、社会学/心理学共4个学科评奖,参评条件详见各学科实施细则(见附件2)。
1.外语学科:英语专业和英语翻译、商务英语和大学英语、俄语及其他小语种。参评成果年限: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2.文学学科: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参评年限: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3.历史学科:考古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历史教学研究与实践。参评年限: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4.社会学/心理学学科:社会学(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民俗学);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参评年限: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三、成果申报
(一)个人申报。申报者于11月3日 - 14日通过“2021年度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奖管理系统”(http://www.hljskl.gov.cn/pingjiang)自行注册账户 ,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请申报人认真阅读使用说明(见附件3)。
(二)单位审核。各学院科研秘书将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成果电子版(包含封皮、目录、版权页、正文、封底)及佐证材料电子版汇总,经二级学院审核后统一推荐申报,科研处复审后上报。每项成果一个文件夹包含申报成果、佐证材料2个PDF文件,并以申报人姓名命名文件夹,用以审核。电子材料发至科研处成果科邮箱,上报时间截至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申报。成果原件待疫情结束后备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栋
联系电话:13029931610
邮箱:hhxycgk@126.com
附件1:全省各学科评奖申报计划安排
附件2:各学科评奖实施细则
附件3:2021年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管理系统使用说明(申报人员版)
科研处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