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省高校人文奖”)推荐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学科范围
(一)哲学:1.马克思主义;2.政治思想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
(二)语言学:6.语言学;
(三)文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
(四)艺体:9.艺术学;10.体育学;
(五)管理: 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
(六)教育:16.教育学17.心理学;
(七)历史:18.历史学术;19.考古学;20.港澳台问题研究;21.国际问题研究; 22.民族学与文化学;
(八)图书情报:23.新闻学与传播学;24.图书、情报与文献学;25.统计学。
二、推荐要求
(一)申报者资格
1.申报者必须是我省高校在岗在编的教师、研究人员,且为申报项目的第一完成人,外聘、兼职教师和出国逾期未归人员不得申报。
2.无论申报项目的完成人排序第几,每人只限报1项,不得重复申报,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资格
1.申报成果必须是我省高校、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的成果。
2.申报的论文、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类成果发表时间,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类成果鉴定、验收的时间均为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做整体申报;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卷本个人文集不宜作整体申报,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应视为系列论文而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6.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县、市级以上政府机关、大中型以上企业)的采纳证明,或省(部)领导人的重要批示。
(三)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非学术研究的著作,如教材和教辅材料、教学研究成果、文学艺术类作品;
2.已获市(地)、厅局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
3.研究咨询报告类无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的成果;
4.无社会反响和引用证明的成果;
5.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
(四)申报成果必须进行查重检测。检测工作必须由科研处统一组织进行,检测结果加盖学校公章后,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同申报,无查重检测结果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
(1)论文类成果,装订成册的内容包括:《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2);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申报成果的附属材料;查重报告。左侧装订成册,一式6份(含原件1份)。
(2)著作类成果,须提供样书2份,装订成册的内容包括:《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著作封皮、目录、版权页;申报成果的附属材料;查重报告。左侧装订成册,一式6份(含原件1份)。
(3)咨询报告类成果,装订成册的内容包括:《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研究报告全文;申报成果的附属材料;查重报告。左侧装订成册,一式6份(含原件1份)。
2.电子材料包括:
(1)提交所有支撑材料的电子版(统一制成一个word文档:著作、论文和咨询报告均须将文字复制到该word文档中;被应用、引用、评价、应用证明等做成图片插入到该word文档中)做为申报材料一同上报。没有支撑材料
电子版(word格式)的申报成果一律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经各学院初审后,填报《2021年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汇总表》,推荐申报至科研处。
四、申报程序
1.2021年11月15日前,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邮箱:hhxycgk@126.com,用于对申报成果的查重用,逾期不予受理。
2.科研处对申报成果统一进行查重检测,检测结果返回至学院科研秘书。
3.申报人收到学校返回的检测报告后,请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4.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请详细阅读《关于开展2021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4)的申报资格要求,材料必须完整,无空白项,要真实、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2.申报成果如有外单位参研人员,请在《申报书》封皮的“工作单位”处加盖外单位印章。
3.无论申报者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原则上不再返回。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栋 13029931610
邮箱:hhxycgk@126.com
附件:1.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
2.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
3.2021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4.关于开展2021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5.申报材料审核要点
6.装订材料电子版范例
科研处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