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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黑河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暨黑龙江省第二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受理工作的通知
2022-10-15 09:00     (点击: )

各学院(中心、部、所):

   为做好黑河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暨黑龙江省第二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受理工作,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积极推动和促进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为黑河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和富裕开放美丽幸福文明黑河建设服务。

二、申报成果的类别和范围

(一)类别:专著、编译著(包括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科普作品等)、论文、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分为立项课题(已结项的课题报告)和调研报告(已被决策机构或实际部门采纳并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成果)。

  (二)范围。黑河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规定期限内(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开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论文、研究报告;正式出版(以第一次版、印时间为准)的学术专著(含个人的专题论文集)、编著、译著、古籍整理成果、工具书、科普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市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并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报告;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

   以下成果不在申报范围:教材、教学参考书、年鉴、志书、文学作品、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大事纪、概览、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统计资料;著作权有争议的研究成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涉及国家机密的研究成果;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研究成果(不包括民间奖励)。

     三、申报成果的时限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 日(正式出版的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立项课题以结项时间为准、对策建议以印发时间为准)之间的科研成果。

     四、成果申报所需材料

每项申报成果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表》1份,《承诺书》1份;

(二)成果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2份(著作类成果建议提供2份原件,如提供复印件须全书内容完整);

(三)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匿名复印件2份。作者提供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必须完整(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等)。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将《申报表》、《评奖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hhxycgk@126.com

申报二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须知

既申报黑河市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同时又申报龙江省第二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请按照《申报黑龙江省第二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受理工作有关要求》(具体内容见附件2准备申报材料,并与申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材料一并报科研处    

     六成果报送

电子版材料报送时间:2022 10 20以前

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人:邹栋,联系电话:6842155 13029931610

附件:

1.《黑河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2.《关于开展黑河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暨黑龙江省第二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受理工作的通知》

3.《评奖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2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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