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
为调动我校教师的科研积极性,推出高质量的学术著作,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增强学科的核心竞争力,根据《黑河学院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院政发〔2016〕197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黑河学院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资助范围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观点正确。
2.申请资助的学术著作撰写规范、彰显学术特色,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重要学术价值。
3.与作者的科研方向一致,对学校的学科建设起到促进和推动作用。对于重点学科、特色专业的专著优先资助。
4.申请基金资助的著作范围严格限定为学术著作(不包括教材)。原则上著作的字数,社会科学书稿不低于25万字(其中美术类学术著作字数酌情考虑),自然科学书稿不低于15万字。
5.出版基金资助对象必须是我校在职教职工及外聘教师,独立完成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著作,申请者每年只能申请一部著作。申请者与校外人员合作完成的著作,申请人至少执笔完成一半以上著作字数,出版著作前言或后记中必须注明工作量分工情况。
6.下列情况不属于资助范围:教材、工具书、科普读物、普及类系列丛书;论文集、不宜公开发行的图书;音像制品、美术作品和文学作品;已出版的著作。
二、资助额度
按照《黑河学院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资助名额2部,每部著作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不足部分由个人自行解决。
三、申请及评审
1.申请者须提交《黑河学院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表》,并附书稿的前言、目录、以及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其中校外同行专家至少一名)。
2.申请资助的著作经二级学院院学术委员会推荐,由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单位重点研究方向及学科发展需求,对申请材料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科研处。
3.科研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著作,根据著作隶属学科,聘请省内外高校的同行专家对著作的学术水平、应用价值、著作特色等进行匿名评审,并签署评审意见。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著作进行终审。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申请资助需提交如下材料(材料申报后不予退还):
1.《黑河学院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表》一式3份及电子稿1份;
2.申请资助的完整书稿纸质稿(包含前言、目录)3份及电子稿1份。
3.相关成果及其它反映著作水平的材料(如奖励情况、鉴定证书、评价)等各1份。
申报截止时间:5月12日,逾期恕不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成果科联系。
联系人:邹栋
邮箱:hhxycgk@126.com
联系方式:04566842155
科研处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1.黑河学院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表
2.黑河学院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3.黑河学院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