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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4-03-04 09:25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教育厅提名项目要求

1.各普通高等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和科研人员作为独立完成人或第一完成人的项目,可以申报由省教育厅提名2023 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

2.申报提名项目必须符合省科技厅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条件。

3.各高校须对申报项目质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符合条件以及存在科研诚信和学术造假问题的人员及其项目,不得申报提名。

4.申报提名项目要体现服务龙江发展、自主创新研究的方向,突出正确的价值导向和科学公正的评价标准与规范。要坚持质量优先的原则,确保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健康发展。

二、提名项目推荐方式及原则

省教育厅采取高校等额推荐与差额遴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提名工作。等额推荐的名额分配按照各高校近三年获得省奖情况、承担省级及以上项目数量、成果转化额度及省内就地转化率、现有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数量等综合因素测算后分配至各相关高校(分配黑河学院1名额)。其他高校如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可经学校审核把关后推荐至省教育厅科信处(每校限推荐1个),省教育厅将统一组织差额遴选择优提名推荐。

各学校根据限额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校内进行遴选,采取项目本人自主申报、所在院系审查、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等规范程序择优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等额推荐至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审查合格并公示后,提名至省科技厅。

提名项目本着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即学校对项目推荐实行全程负责,若产生异议,由推荐学校负责解释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报送时间和要求

1.拟申报单位需于37日之前报送拟推荐项目预览版项目书(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hhxycg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2.请各二级学院将此项工作通知到全校在岗在编教师。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省科技厅编制的《2023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手册》。

(联系人:邹栋,联系电话:13029931610

附件:相关通知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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