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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教育科研文库》成果的通知
2016-09-20 09:59     (点击: )

各学院(中心、部、所):

为了更好地总结我省“十二五”期间教育科研工作,发挥研究成果的辐射带动作用,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即日起征集优秀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并择优结集出版《教育科研文库》。

一、成果内容

1.服务决策的研究成果。

在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高等院校决策过程中发挥重要咨询作用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可以申报。要有佐证材料,如有关领导批示、有关部门采用证明、有关情况说明等。

2.指导实践的研究成果。

来源一线教育教学的课题,研究成果应用于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教育教学成效显著,有应用推广前景。提供经验介绍材料,具体包括问题的提出、探索及工作开展情况、代表性理念模式做法经验、效果描述、推广应用前景等。

3.转化推广的研究成果。

课题组研发的研究成果,在一定范围内(国内或省内部分高校,县域、市域、省域乃至国内其他省份)应用或推广。提供推广总结报告,具体包括成果研发过程、可操作化的成果核心内容、成果应用情况及效果、应用前景、佐证材料等。

4.高水平学术论文。

核心期刊以上发表的在本研究领域理论上取得突破或实践中处于领先的学术论文;学术界产生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

5.其他获奖优秀教学成果。

获得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其他与此相当奖项二等奖的研究成果;获得省优秀教学成果奖、省社科联(教育教学)一等奖及其他与此相当奖项一等奖的研究成果。其中,成果形式为著作等非论文、报告形式的,不提供成果原件或电子稿,提供5000字以内的主要内容介绍。

二、申报要求

1.所有成果都要写清所属课题名称、课题来源、课题编号。要做好作者署名核对工作和成员排序。提供联络人姓名、工作单位、手机、固定电话、电子邮箱、QQ号码等。所有成果字数一般为10000字以内,字数较多的可适当缩减。

2.所有材料均只需提供电子文稿。涉及一些佐证材料,可进行扫描或拍照。

3.由科研秘书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电子稿上报截止时间为9月25日。

4.对上报的材料拟择优免费出版。

联系人:邹栋0456—6842155

电子邮箱:hhxycgk@126.com

                                                                  科研处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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