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部、研究所):
为做好遴选推荐2013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技奖”)工作,省高校科技奖励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度黑龙江省高校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高校科技奖”)的评选工作。现就申报省高校科技奖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高校科技奖的项目,必须符合《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中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必须公开发表或应用两年以上。
二、获得省高校科技奖二等奖以上的项目,才能被省教育厅推荐申报省科技奖,不再下发黑龙江省科技奖的申报通知。
三、材料要求:
1.黑龙江省科技奖推荐书:省高校科技奖的申报采用“黑龙江省科技奖推荐书”格式,暂时按照所附的推荐书word格式认真填写。待获得推荐省科技奖资格后,再按照申报软件填写。
2.证明材料:
(1)科技进步类需附应用效益证明、检测报告、论文等,所附应用效益证明若是直接经济效益应当具有合法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材料或效益发生单位出具的具有法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应具有应用部门出具的盖有法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单位公章的证明;
(2)自然科学类需附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两年以上的论文及被收录、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
(3)技术发明类需附专利授权证书及应用效益证明等;软科学项目必须鉴定两年以上,需附被相关部门采纳应用的证明等。
3.相关论著及其他附件材料,正式出版的著作附封皮、目录、版权页的复印件;发表的论文附刊物封皮、目录、版权页和正文复印件。
4.申报材料按照上述顺序装订,并在“推荐书”后加“附件目录”页,在论文、论著复印件前加所附论文、论著目录。申报材料一定要双面复印。
5.省高校科技奖材料先报送一份,审核合格后再按一式九份(含一份原件)和电子版一份提交;申报项目汇总表(Excel格式)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各一份。
四、 省高校科技奖拟分组:机械材料组、信息电气组、化学化工组、农林生物组、药品食品组、医学组、数学组、物理组、软科学组和其他组。奖励委员会将根据成果的申报情况,按照学科相近的原则适当调整分组。
五、报送时间: 12月 25日 ,逾期概不受理。
报送地点:科研处408室,
联系人:邹栋 联系电话:6842155
附件:1、黑龙江省高校科技奖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
2、黑龙江省高校科技奖申报汇总表
3、黑龙江省科技奖推荐表
4、黑龙江省科技奖形式审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