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
根据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2023年第二次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现组织开展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2023年第二次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0年度、2021年度应结未结课题;2022年度在研课题如已完成课题研究,也应参加本次结题验收。具体结题验收名单详见附件2。
二、提交材料
纸质材料包括:1.结题纸质汇编材料2份(其中保证一份是原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①结题验收书;②申请书;③立项书;④开题报告;⑤中期检查(中期时有成果的需附在后面);⑥最终成果论文及研究报告(研究报告为必备项,不少于8000字);⑦《社科成果要报》稿件(以对策建议为主,来自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可提交多篇稿件,每篇内容独立且2000字左右,范例见附件7);⑧变更审批表等其他材料。2.部门汇总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电子版材料包括:1.结题验收书;2.最终成果论文、研究报告及查重报告(课题研究成果通过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的“总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15%);3.《社科成果要报》稿件;4.结题佐证材料(含成果应用证明材料);5.部门汇总表。
三、材料报送时间
本次受理课题结题验收材料的时间截止到8月28日,逾期不再接收。应结未结课题如未按期提交材料,将予以撤项并追回经费。电子版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310室。未尽事宜请详阅附件或与科研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陈丽华 王彩霞
联系方式:6842082
附件:1.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2023年第二次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2023年第二次结题验收名单
3.结题验收书、变更审批表
4.《社科成果要报》范例
5.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