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
根据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2020-2021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现组织2020-2021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21年度立项的课题(见附件2),如已完成研究可申请提前结项,经审核通过后参与本次结项验收。
(二)检查说明
1.课题组按照检查内容组织相关材料,并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和佐证材料。
2.课题如需变更,需填写变更审批表,并我校和需求单位同意,报省社科联审批备案。相关提示:
(1)本年度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
(2)本次中期检查完成后,省社科联不再受理课题变更事宜。
3.本次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确定课题结题验收综合考核指标得分重要依据,不能如期提交中期检查材料或材料验收不合格课题组结题不予评优。
4.课题组如有《社科成果要报》稿件,可随中期检查材料一并提交,该稿件不作为检查内容,可为多篇。
二、结题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2020年度到期结项课题(见附件3)。
(二)提交材料
纸质材料包括:1.结项纸质汇编材料2份(其中保证一份是原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①结项验收书;②申请书;③立项书;④开题报告;⑤中期检查(中期时有成果的需附在后面);⑥最终成果论文及研究报告(研究报告为必备项,不少于8000字);⑦《社科成果要报》稿件(以对策建议为主,来自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可提交多篇稿件,每篇内容独立且2000字左右,范例见附件7);⑧变更审批表等其他材料。2.部门汇总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电子版材料包括:1.结项验收书;2.最终成果论文、研究报告及查重报告(课题研究成果通过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的“总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15%);3.《社科成果要报》稿件;4.结题佐证材料(含成果应用证明材料);5.部门汇总表。
三、材料报送时间
本次受理课题中期及结项验收材料的时间截止到8月21日,电子版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纸质版材料报送项目科,逾期不予受理。未尽事宜请详阅附件或与科研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 方 悦 王彩霞
联系方式:6842082
附件:
1.关于开展2020-2021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2021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
(基地专项)中期检查名单
3.2020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
(基地专项)结题验收名单
4.2021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
(基地专项)中期检查表
5.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汇总表
6.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结题验收书及变更审批表
7.《社科成果要报》范例
科研处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