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
依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现展开2015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的成果鉴定和课题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范围
2015年度的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结题鉴定的受理材料时间截止到
10月
30日
。凡“十二五”期间立项并完成研究任务,达到《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研究成果要求的课题,经课题承担部门初审并同意,均可申请成果鉴定和课题结题验收。
二、材料要求
1.汇编材料一式三份。包括《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课题研究报告、课题成果公报、课题研究成果复印件(专著要有封皮、版权页、目录复印件,论文要有封皮、目录、文章正文的复印件)、研究成果成效佐证材料(成果获奖证书、引用与转载证明、应用效果证明、领导批示、媒体报道、决策采纳证明等)、课题研究过程材料(包括课题审批通知书、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开题报告、研究方案、中期报告、阶段总结、课题变更申请及批件等)。汇编材料要求有材料目录和页码,并进行比较规范的装订。具体格式及装订要求见附件2。
2.成果原件一套、相关内容复印件一套。原件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核对后返回。
3.提交汇编材料电子文档一套。其中课题成果公报将在黑龙江教育科学规划网上予以发表。
三、成果要求
1.必须是自课题审批通知书下达日起课题组成员完成的课题研究成果。
2.课题主持人必须有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研究成果,课题主持人、第一、第二课题组成员必须参与课题主要研究成果的撰写。
3.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服务决策的课题研究至少有1项调查报告、研究报告或决策建议等成果被上级有关部门采纳和应用(提供证明),至少公开发表2篇系列论文;指导实践的课题研究,其主要研究成果在一定范围内初步应用推广(提供证明),至少公开发表2篇系列论文;理论探索的课题研究,至少完成1部学术著作或公开发表3篇以上系列论文。
4.专著或论文发表须注明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类别 + 课题名称 + 课题批准号”。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宋丽荣 孙兴威
联系方式:6842082
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
附件:1.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
2.课题结题汇编材料装订格式
3.研究报告、工作报告、成果公报格式
4.课题经费决算表模板
5.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15
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