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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 “十二五”规划课题2014年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4-06-10 20:12     (点击: )

各系(中心、部、所):

按照省高教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和2014年度工作计划,省高教学会决定组织2014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结题评审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条件

为了保证课题研究质量,申请结题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1.省高教学会“十二五”期间立项课题。

2.课题结题时,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3.课题研究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4.保证提交的结题材料齐全。

二、结题材料

1.省高教学会下发《结题报告书》,聘请两名本学科或同领域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专家评语,加盖专家所在单位或部门公章。

2.研究工作报告,包括从课题开题、研究过程到结题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工作事项材料。

3.每项课题必备的结题成果研究报告一份,字数不少于1万字。报告内容包括:课题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主要研究方法,基本观点或结论,创新点及突破点,成果目录,成果的应用及推广价值,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等。

4.以研究报告作为课题成果结题的,要有别于研究工作报告和结题成果研究报告。该研究报告名称要与课题名称一致,报告要充分体现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最终结论,字数一般在2~3万字,要有相关部门或学校的采用证明。同时提交电子版。同时要有课题组成员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

5.以教材或课件为成果主件,要提交学校的采用证明,详细说明采用的专业、年级和应用效果等。要有课题组成员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

6.以专、编、译著为成果主件,要公开出版,并提交相应的专家书评或采用证明。要有课题组成员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

7.以论文为成果主件,内容必须围绕本课题研究主题,其中至少要有一篇课题主持人公开发表的论文,其他课题组成员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2篇。

8.提交结题有关成果原件(论文、著作、报告、教材等),并要有严谨的注释和引文说明。

9.提交课题立项申报书和任务下达书原件,开题报告和有关变更材料。

10.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同时将电子材料发至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

三、结题程序

1.各部门需进行初审,认真检查、逐一对照结题条件和结题材料要求,确定符合结题条件,结体材料齐全,有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项目科。

2.按教育学、文学、工学、理学、管理学、农学、林学、医学、经济学、法学、思政和艺术等学科类别,填报《结题验收统计表》一份,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

3.省高教学会将按照课题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结题的课题材料进行评审,经高教学会秘书处审核、会长会议审批,确定各类课题结题等级,下发结题证书,并在网上发布,同时具备后期课题的申请资格。

4.对未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遵照专家意见,经过补充、调整后可申请参加下次结题评审。

5.结题后的研究成果一年后可申报省高教学会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

四、其它事项

1.结题申报时限

省高教学会2014年组织两次“十二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请各单位按申报时限认真组织。

第一次受理时间从即日起起至623日止;第二次受理时间截止到20141013日,逾期不予受理。

2.评审费用:每项申报结题验收课题须缴纳评审费200元。

3.结题相关材料请到OA系统下载。

联系人: 宋老师

联系电话: 684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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