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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4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4-02-25 20:11     (点击: )

各系(中心、部、所)

根据《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我院拟于20143月份组织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希望各课题组做好项目研究和总结工作,按期结题。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省艺术科学规划办对科研项目集中办理结项验收时间为每年的3月和6月,其他时间不予受理。因此,我院集中受理结项的时间为每年的3月和6月的前十个工作日,请各相关课题组根据项目的研究进度,自行选择时间报送结项材料。

2.项目负责人必须有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的研究成果。

3.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研究报告、成果报道等,研究成果中应注明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未注明的不作为验收依据。

二、结题需提交的材料

① 立项申请书及任务下达书;

②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③研究报告;

④课题成果(带有标注的论文、专著、专利和应用证明等),论文复印件需要提供封皮、目录、版权页、正文,专著复印件需要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书脊、前言、后记、正文、引文、参考文献;

⑤开题报告;

⑥项目中期检查表;

⑦由科研秘书按照要求统一填写项目验收简表;

⑧其他相关材料,如科研项目变更申请等。

三、其他要求

1.以上所有验收材料经所在部门审查合格后统一由科研秘书报到科研处项目科。

2.《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的填写:

①要写清项目编号,项目类别(以项目审批通知书中的项目编号为准)。

②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顺序要与立项时一致,如有变更,必须附有省教育厅审批的《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变更审批表》,否则不予结题。

3.申请结题者需填写验收材料目录,并按验收材料目录顺序一式三份上交纸质材料。同时将电子文件(打包以课题负责人姓名+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材料作为文件名)发送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

4.每项申报材料需交评审费200元(代收)。

5.本次结题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 201431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方式:6842082

邮箱:hhxyxmk@126.com

附件:

1.《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2.《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3.验收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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