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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下半年校级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2-10-15 20:05     (点击: )

各系(中心、部、所)、处:

按照《黑河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科研处拟于11月组织校级课题结题工作,对已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并申请结题的课题进行验收评审。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结题要求

(一)结题对象

到结题期限的校级课题;未到结题期限但已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已滚动为省级以上项目的校级课题不用申请结题,待省级以上项目结题验收后即视为该项校级课题结题。

(二)成果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有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公开发表的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成果;成果形式要与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形式一致;收录在论文集中的论文不能作为项目最终研究成果。

(三)应提交的结题材料

1.学校审批的立项申请书、审批通知书一式二份;

2.专家组签字、加盖所在部门公章的开题报告一式三份;

3.验收报告书(含经费决算表)一式三份;

4.结题报告(1万字以上,内容应包括问题提出的背景、课题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及进展情况、主要研究方法、课题实施的基本过程、成果及突破点、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一式三份;

5.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三份,论文成果的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专著(教材)的复印件需要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书脊、前言、后记、正文、引文、参考文献。

6.以上材料的电子版;

7.其他相关材料(如已批准的课题变更申请等)。

请各系(中心、部、研究所)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及科研秘书督促本部门相关课题组做好结题工作。

二、关于延期结题

到期不能正常结题的课题须提交《黑河学院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延长期限为6个月或12个月。

三、时间要求

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12 11 15 ,请各系(中心、部、研究所)科研秘书按期将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同时将材料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丽荣  

 话:6842082  

附件:1.黑河学院科研项目验收报告

          2.黑河学院校级课题结题汇总表  

          3.黑河学院课题变更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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