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所)、处:
根据《黑河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科研处拟于6月组织校级课题结题工作,对部分已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并申请结题的课题进行验收评审。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结题要求
(一)结题对象
到结题期限的校级课题;未到结题期限但已完成研究的课题。已滚动为省级以上项目的校级课题不用申请结题,待省级以上项目结题验收后即视为该校级课题结题。
(二)成果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有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公开发表的成果;成果形式要与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形式一致;收录在论文集中的论文不能作为项目最终研究成果。
(三)应提交的结题材料:
1.立项申请书、审批通知书一式二份;
2.加盖所在部门公章的开题报告一式三份;
3.验收报告书(含经费结算表)一式三份;
4.结题报告(1万字以上,内容应包括问题提出的背景、课题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及进展情况、主要研究方法、课题实施的基本过程、成果及突破点、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一式三份;
5.研究成果原件及一式三份的复印件(论文、专著类成果的复印件应包括封面、做好标记的目录、版权页、正文,专利和应用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6.其他相关材料(如已批准的课题变更申请等);
7.以上材料的电子版。
(四)请各课题组提前做好结题答辩准备,可以用PPT演示。结题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系(部、中心)分管科研工作领导及科研秘书督促本部门相关课题组做好结题工作。
二、关于延期结题
到期不能正常结题的课题组必须提交《黑河学院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延长期限为6个月或12个月。
三、时间要求
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6日。请各系(部、中心)科研秘书按期将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同时将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丽荣 彭传怀
电 话:6842082
附件:1.校级课题结题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