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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级课题2011年度上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1-06-01 20:04     (点击: )

各系(部、中心、所)、处:

根据《黑河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科研处拟于6月组织校级课题结题工作,对部分已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并申请结题的课题进行验收评审。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结题要求

(一)结题对象

到结题期限的校级课题;未到结题期限但已完成研究的课题。已滚动为省级以上项目的校级课题不用申请结题,待省级以上项目结题验收后即视为该校级课题结题。

(二)成果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有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公开发表的成果;成果形式要与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形式一致;收录在论文集中的论文不能作为项目最终研究成果。

(三)应提交的结题材料:

1.立项申请书、审批通知书一式二份;

2.加盖所在部门公章的开题报告一式三份;

3.验收报告书(含经费结算表)一式三份;

4.结题报告(1万字以上,内容应包括问题提出的背景、课题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及进展情况、主要研究方法、课题实施的基本过程、成果及突破点、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一式三份;

5.研究成果原件及一式三份的复印件(论文、专著类成果的复印件应包括封面、做好标记的目录、版权页、正文,专利和应用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6.其他相关材料(如已批准的课题变更申请等);

7.以上材料的电子版。

(四)请各课题组提前做好结题答辩准备,可以用PPT演示。结题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系(部、中心)分管科研工作领导及科研秘书督促本部门相关课题组做好结题工作。

二、关于延期结题

到期不能正常结题的课题组必须提交《黑河学院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延长期限为6个月或12个月。

三、时间要求

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1616日。请各系(部、中心)科研秘书按期将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同时将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丽荣  彭传怀

 话:6842082  

附件:1.校级课题结题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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