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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高教学会“十一五”规划课题结题的通知
2011-03-10 20:02     (点击: )

各系(部、中心、所)、处:

2011年是 “十二五”开局的起步年,黑龙江省高教学会定于2011年上半年将进行“十一五” 规划课题最后一次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

按照黑龙江省高教学会要求及材料样式提交结题材料,包括:

1. 立项申请书及任务下达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2. 开题报告书一式三份;

3. 研究工作大事记一式3

4. 结题报告书(含研究报告)一式三份;

5. 成果原件及成果复印件一式三份。(成果的复印件包括封皮、目录、论文内容、版权页)

6.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时间按立项后的一年后填写)

7.聘请两名本学科或同领域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专家评语,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8.有变更课题需呈交已批准的变更表

二、结题要求

1.承担省高教学会“十一五”规划课题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结题要求提交结题材料,保证完成质量,确保未结题课题按时结题,否则未结题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十二五”规划课题。论文必须是围绕本课题研究主题的成果,如以论文为成果主件需公开发表5篇以上。研究报告字数一般2万以上,包括:问题提出的背景,课题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及进展情况,主要研究方法,课题实施的基本过程,成果及突破点,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

2.各系科研秘书将审查合格的结题材料统一报送到科研处项目科,请各系科研秘书一定要把好结题材料的技术关,同时将结题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到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受理材料的时间为 328上午8-12点。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3.联系人:宋丽荣  彭传怀 电话:684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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